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作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辖区内各类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并实施监督管理。
2、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和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
3、登记管理各类市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4、监管经济合同,查处合同违法案件,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监管动产抵押物的登记和拍卖行为。
5、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
6、负责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7、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8、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召开党员干部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研讨班、撰写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在全区工商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热潮。切实把分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全局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立足工商职能,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秩序的“守护神”、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贡献力量。
2、积极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在即将开始的行动中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努力顺应党政要求、民生诉求和当前热点趋势,以监管执法为抓手,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强化对行业领域的规范和市场秩序的维护,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帮扶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继续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认真总结提炼试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继续降低准入门槛,催生创业主体发展,把规模较大、成长性好的中小民营企业纳入重点服务对象,为民营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2018年计划新增私营企业1200户、个体工商户4500户。
4、深入推进商标发展,打造东坡区域品牌。充分发挥商标管理职能,大力推进商标行政指导工作,积极引导企业走“商标兴企、品牌促发展”之路,支持盘鳌乡政府做好“东坡盘鳌黄金蜜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
5、强化消费维权,严抓执法监管。继续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完善基层投诉处理制度,加强消费维权“诉转案”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当前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和体制调整后的实际情况,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基础”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和思路,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能,树立执法权威,维护全区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务求传销猖獗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突出查办传销大要案件,尤其是新型网络传销大要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力度,营造打击传销社会氛围;加强对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关注直销行业发展动向,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部门概况
分局设7个内设机构,2个主管协会,全局共设9个工商所,其中,中心城区工商所3个,乡镇工商所6个。 分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及自聘人员119人,其中公务员104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人;退休干部69人;自聘人员8人;遗属2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工商局东坡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8.01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各类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31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表: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坡分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
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坡分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