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作出涉及农业、工业、社会、文化、法治、改革、稳定等方面的决议、决定;开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专题报告;依法任免、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评议;精心组织全区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办理或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联系督办信访件;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机关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东坡,促进东坡区发展新跨越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概况
区人大常委会内设办事机构八个,即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城乡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信访办公室。有党组、机关党总支、工会、妇委会、老协、老体协等党群组织。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眉山市东坡区人大常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940.84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4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02.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8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完成年度任务。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2.41万元,用于行政运行和开展人大职能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
(四)住房保障支出66.86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
附表:《眉山市东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