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10-30  点击: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征缴、管理以及医疗费用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东坡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区人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中心现有编制18人,在编18人(其中参公人员15人,事业人员3人),临聘人员9人。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审核股、“两定”股,财务股五个股室。

社区医疗保险平台劳动保障协管员、监察员共计43人,纳入财政预算。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东坡区医保中心收入决算总额为39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4.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60万元,主要原因:今年新录用工作人员一名,追加人员经费;项目预算中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经费增加及医保卡、印制宣传资料及处方签等的工本费增加所致。

2014年东坡区医保中心支出决算总额为39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60万元,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原因一致。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工作正常运转、完成全区医疗保险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医保中心在职人员以及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监察员)开展工作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医保中心完成特定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事务及事业发展目标;是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计394.5万元。

附表一: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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