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日常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业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1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7台公务用车,并规范公务用车,减少运行开支。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因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5辆全部在局机关报账,所以公车运行费仍然在局机关列支。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系统征地拆迁、土地权属调查、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治理、执法监察、建设用报批、卫片执法检查巡查、信访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4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9
|
3、公务用车费
| 31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1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