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眉山市东坡区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是东坡区人民政府派出的正科级行政机构,主要承担市政府授权东坡区建设和管理的城市规划区的开发建设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员17人,其中公务员15人(含拆迁办公务员8人),下属事业单位人员2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眉山市东坡区城市开发办收入预算总额为41654.5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654.50万元,其中: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4万元。二、干部教育支出0.01万元。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6万元。四、征地拆迁补偿支出41410.00万元。五、住房保障支出18.40万元。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39万元(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城市开发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东坡湖南片区开发建设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85.72万元,是用于保障眉山市东坡区城市开发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1468.78万元,是用于保障眉山市东坡区城市开发办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等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18.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1410.00万元,主要用于东坡湖南片区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东坡区城市开发办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