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1  文章来源:拆迁安置办   发布日期:2019-09-27  点击:

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市政府授权东坡区建设和管理的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市政府下达拆迁交地任务全面完成。

全年共组织完成城市规划区市政府下达项目用地拆迁14宗1290亩,其中F-13、F-14、A-31等7宗434亩完成交地手续;华西妇女儿童医院等1宗108亩业主已进场建设,正在完善交地手续;F-15、F-16、F-17等6宗748亩已基本完成房屋拆迁,待市上资金拨付到位、兑付群众补偿款后即组织平场打围交地。

一是重点项目拆迁全面保障了用地需要,受到市区领导多次现场调研表扬。

华西妇女儿童医院是今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项目用地内园林多、临103线经营门市多,我办牵头组织通过及时引入第三方评估、及时研究拟订政策标准,按期全面完成拆迁,确保了业主顺利进场建设。F-13、F-14项目用地358亩从下达任务到完成征地拆迁仅用一个多月时间,有力保障了市政府土地出让推介工作。

二是拆迁扫尾遗留问题处置平稳推进,无一起强制搬迁和群众集访。

坚持完善依法搬迁程序与深入细致群众思想工作相结合,坚持拆迁工作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分管领导三级谈话制度,分别完成了恒兴东方银座项目用地内最后几户长达8年未拆迁、萧素纨项目用地内最后一户长达6年未拆迁、A-31项目用地内最后一户3年未拆迁的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全面完成了以上三个项目的拆迁交地工作。

2.东坡岛安置工作取得“压倒性”进展。

东坡岛征地拆迁居民安置工作是今年市区重大民生大事,我办作为牵头组织协调部门,在市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精心组织,真抓实干,有力促进了东坡岛安置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是为安置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持。在全面细致调查掌握相关基本情况基础上,牵头研究拟订了《东坡岛安置入住工作手册》、《东坡岛安置小区住房抽签选房入住操作细则》、《东坡岛地下车位出售实施方案》等政策草案,为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是成功组织实施集中抽签选房。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市区相关部门和第三方会务、安保公司,顺利完成三批次东坡岛集中抽签选房工作,整个抽签选房工作现场组织做到了严谨、有序、安全,抽签选房全过程和结果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无一起群众投诉、信访、举报。截至目前,东坡岛征地拆迁居民已审核公示安置5304人,约占符合安置条件人员总数(5650余人)的93.9%;已抽签选房5113人,占已公示符合安置人数的96.4%,占符合安置条件人员总数的90.5%;已抽房源2733套,其中:A型(一人户户型)749套、B型(二人户户型)1588套、C型(三人户户型)396套。

三是协调做好安置房屋质量解释、整改。牵头协调市规划、住建等部门和宏大公司,对安置群众反映的200余条房屋建设瑕疵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对确需整改的及时落实整改。全力协调物业、自来水、电力、天然气公司,协助提供各类资料,及时为群众办理水电气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天然气表安装问题,掌握基础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按区政府议定方案督促落实。截至目前,东坡岛安置工作无一起因房屋建设问题引起信访。

3.拆迁安置资金全力协调保障。

全力争取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工作支持,做好项目拆迁安置资金测算、申报、拨付工作,努力克服拆迁安置资金缺口大的问题,统筹调度及时保障被拆迁安置户补偿安置资金,全年共向市政府申报到位资金132951万元,及时拨付街道(乡镇)拆迁安置资金127338万元,确保了拆迁安置工作顺利推进。同时,通过牵头完成32宗已拨资金未拆迁项目现状测绘丈量和资金测算工作,为区政府成功争取市上认可拆迁奖励政策、出台划拨部分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东坡区发展政策提供了有力数据支撑。

二、机构设置

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办公室独立核算单位1个,属于单户录入,核定事业编制16名,其中:8名参照公务员管理。设主任1名(由东坡区政府区长兼任),副主任5-9名(专职副主任1名,可享受副县级待遇);其余副主任则根据工作需要,由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城市规划征地拆迁区域内涉及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兼任),内设中层科室5个(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科、财务科、群众工作科),核定科级中层职数10名。经费供给渠道由东坡区政府负责。我办现有工作人员18人,其中8名公务员,7名事业编制人员及3名临聘人员。其中大学本科15人,大学专科2人。我单位今年新增了3名工作人员。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52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5.76万元,占100%。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52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3万元,占3.97%;项目支出4,345.93万元,占96.0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52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76万元,占3.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45万元,占96.0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52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3万元,占3.97%;项目支出0.93万元,占0.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525.7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4348.79万元,上升2457.46%,变动原因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增加4,345.00万元。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79万元,上升2.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54万元,占35.15%;教育支出0.93万元,占0.51%;医疗卫生支出1.66万元,占0.9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2.64万元,占56.78%;住房保障支出11.99万元,占6.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0.7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54万元,支出决算为6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0.93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2.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2018年决算数为1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5万元,占9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4.83%。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餐费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6万元。

我单位2018年无外事接待和其他国内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34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并未组织对单个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整体支出情况较好,从预算到执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和信息公开,都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正常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办公室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1.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9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1.08%。我单位加强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没有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办公室独立核算单位1个,属于单户录入。

(二)机构职能

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市政府授权东坡区建设和管理的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三)人员概况

核定事业编制16名,其中:8名参照公务员管理。设主任1名(由东坡区政府区长兼任),副主任5-9名(专职副主任1名,可享受副县级待遇);其余副主任则根据工作需要,由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城市规划征地拆迁区域内涉及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兼任),内设中层科室5个(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科、财务科、群众工作科),核定科级中层职数10名。经费供给渠道由东坡区政府负责。我办现有工作人员18人,其中8名公务员,7名事业编制人员及3名临聘人员。其中大学本科15人,大学专科2人。我单位今年新增了3名工作人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52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5.76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52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3万元,占3.97%;项目支出4,345.93万元,占96.0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整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目标参照部门基本职能,未对单个项目制定绩效目标。2018年预算编制较为准确,并按要求在东坡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预算执行进度按时间表现良好,年中时,大部分单个项目执行概率都在55%左右,年终整体预算完成率为100%,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保障了部门日常运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一是项目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细致,未对单个项目制定绩效目标,二是无非税收入及上缴 ,三是内部控制不够健全,执行不够到位。

(三)改进建议。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执行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管理,单个项目的绩效评价落实到具体负责科室、具体人员上。二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三是及时公开评价绩效管理信息。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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