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恒瑞制药有限公司二期原料药车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四川恒瑞制药有限公司二期原料药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恒瑞制药有限公司二期原料药车间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四川恒瑞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玉桂路16号
工程概况:新建原料药车间厂房及GMP生产车间,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安装纯化水机、净化空调机组、制冷设备、自控系统、搪瓷反应釜及管道、不锈钢反应釜及管道、过滤设备、离心机、烘箱、粉碎机、振荡筛及混合机等设备。年产罗格列酮原料药(非抗生素类)年产300kg、吲哚菁绿原料药(非抗生素类)年产25kg,马尿酸乌洛托品原料药(非抗生素类)年产20吨,硫糖铝原料药(非抗生素类)年产5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四川恒瑞制药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玉桂路16号
3、项目联系人:余前
4、联系方式:13980757805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瑞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姚兰
3、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1栋1单元12层1201号
4、环评单位邮箱:1424483271@qq.com
5、联系方式:1850810432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