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关于拟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11日-2015年6月24
电话:028-38115141
地址: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建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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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眉山市飞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条塑料编织包装袋项目
| 眉山东坡区秦家镇复兴街36号
| 眉山市飞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西南交通大学
| 租赁眉山市东坡区万胜粮食购销公司闲置仓库,改造厂房及相关公辅设施,安装相关设备,建设塑料编织包装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塑料编织包装袋600万条。
| 该项目用地与《秦家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冲突,属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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