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发放公示7.12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系统导入   发布日期:2016-07-12  点击:

排污许可证发放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行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四川省污染物申报登记和排放许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8日,共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向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污控股反映。

电话:028-38115049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杭州路北段15号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许可证类型

许可内容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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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都博佳制药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朱贞华

眉山市经济开发区东区

排污许可证

总量许可

川环许Z10104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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