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8-38115141
地址: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遂资眉高速三苏服务区加油对站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资眉高速三苏服务区加油对站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加油站北站和南站,其中,北站面积为2000平方米,设置2个50立方米埋地油罐,3个30立方米的埋地油罐,6座加油岛及配套设施,配备双枪加油机2台,4枪加油机4台;南站面积为2000平方米,设置2个50立方米埋地油罐,3个30立方米的埋地油罐,6座加油岛及配套设施,配备双枪加油机2台,4枪加油机4台。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
建设地点:东坡区三苏乡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82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元,占总投资的8.7%。
验收监测单位:眉山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该项目的废气为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储罐车卸油损失、加油作业损失产生的挥发性气体通过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柴油发电机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外排。
2、废水:该项目的废水主要站区职工生活污水、站区初期雨水和油罐清洗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再倒入相应服务区的二级接触氧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最后依托服务区污水管网排放到附近农灌沟,站区雨水经雨水管网汇至到隔油池,经隔油池处理后再排入眉山服务区相应的雨水管网,油罐清洗委托成都大邑西南油料有限公司处理,清洗废水也由其处理。
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站区总图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该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隔油池内的浮油定期打捞,底泥通过集油管导出,废油和底泥收集后桶装,加油站油罐底部油泥废渣取出后采用密封桶收集,危废桶装收集后送成都大邑西南油料公司进行处理(含油棉纱和手套)。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眉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眉环验字(2016)第13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噪声监测结果
该项目噪声监测值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要求。
废气监测结果
该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标准要求。
废水监测结合
该项目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四一级标准要求。
总量控制
化学需氧量:0.034吨/年,氨氮:0.005吨/年,实际排放量符合环评要求。
四、文档及环保机构情况
公司制定有《环保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该项目的环保工作配备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环评报告表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由公司统一收存。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遂资眉高速三苏服务区加油对站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经验收监测,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眉山市环境监测中心02838113192
(2)建设单位:李18090074523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遂资眉高速眉山服务区加油对站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资眉高速眉山服务区加油对站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加油站北站和南站,其中,北站面积为2000平方米,设置2个50立方米埋地油罐,3个30立方米的埋地油罐,6座加油岛及配套设施,配备双枪加油机2台,4枪加油机4台;南站面积为2000平方米,设置2个50立方米埋地油罐,3个30立方米的埋地油罐,6座加油岛及配套设施,配备双枪加油机2台,4枪加油机4台。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
建设地点:东坡区金花乡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03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元,占总投资的7.2%。
验收监测单位:眉山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该项目的废气为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储罐车卸油损失、加油作业损失产生的挥发性气体通过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柴油发电机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外排。
2、废水:该项目的废水主要站区职工生活污水、站区初期雨水和油罐清洗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再倒入相应服务区的二级接触氧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最后依托服务区污水管网排放到附近农灌沟,站区雨水经雨水管网汇至到隔油池,经隔油池处理后再排入眉山服务区相应的雨水管网,油罐清洗委托成都大邑西南油料有限公司处理,清洗废水也由其处理。
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站区总图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该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隔油池内的浮油定期打捞,底泥通过集油管导出,废油和底泥收集后桶装,加油站油罐底部油泥废渣取出后采用密封桶收集,危废桶装收集后送成都大邑西南油料公司进行处理(含油棉纱和手套)。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眉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眉环验字(2016)第14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噪声监测结果
该项目噪声监测值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要求。
废气监测结果
该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标准要求。
废水监测结合
该项目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四一级标准要求。
总量控制
化学需氧量:0.034吨/年,氨氮:0.005吨/年,实际排放量符合环评要求。
四、文档及环保机构情况
公司制定有《环保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该项目的环保工作配备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环评报告表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由公司统一收存。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遂资眉高速眉山服务区加油对站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经验收监测,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眉山市环境监测中心02838113192
(2)建设单位:李1809007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