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发放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行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四川省污染物申报登记和排放许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向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污控股反映。
电话:028-38115049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杭州路北段15号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单位地址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内容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备注
| ?
|
?
|
1
| 四川省眉山市佳源包装有限公司
| 罗春华
| 眉山市经济开发区东区
| 排污许可证
| 总量许可
| 川环许Z10124
| 3年
| ?
| ?
|
证书编号:川环许Z10124
持证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佳源包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罗春华
单位地址:眉山市经济开发区东区
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废气
排放主要污染物浓度:无组织排放颗粒物≤1.0㎎/m³
总量控制指标:无组织排放颗粒物:0.01t/a
有效期限:2017年3月15日至2020年3月14日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