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关于2016年9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系统导入   发布日期:2016-09-01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14日。

电话:028-38115141

地址: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建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眉山石油分公司中石化明星加油站迁建项目

眉山市经开区眉州大道三号路南段与规划金融环线十字交叉路口东北角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眉山石油分公司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加油站迁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301m2。原加油站位于106线旁(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内),占地面积3020m2,已于2015年拆除。项目迁建后油罐总有效容积为90m3(其中柴油油罐折半记),经营的油品有0#柴油、93#汽油、97#汽油,总建筑面积总计为662m2

运营期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废水:初期雨水、场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废气: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通过采取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后项目有机废气能够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007)中的限值要求。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进出加油站的车辆噪声、加油机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柴油发电机噪声。通过在发电机机房四周内墙面安装吸声体,机房顶面安装板状隔(吸)声体,安装复合隔声门、设置减震垫,禁止汽车鸣笛等措施以降低噪声,使场界噪声排放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隔油池产生的废油等危险废物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隔油池内油泥每三个月打捞一次,隔油池废油每三个月处理一次,由集油管导出后隔油池油泥经打捞后桶装收集,放至项目危废暂存点,及时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机构进行处置,项目含油棉纱、手套等经收集后及时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机构进行处置,加油站油罐每5~6年清洗一次,油灌清洗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清洗,罐内油泥废渣经取出后采用密封桶收集,由负责清洗的资质单位一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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