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13日。
电话:028-38115141
地址: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建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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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弹簧、制动梁生产线技改项目
| 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
| 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70年,1995年公司进行了第一次改制,将原来集体所有制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2009年再次进行完全公司化改制更名为: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并进行技术改革,2016年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经信局备案,利用原有厂房,购买相关设备,修建配套环保设施,对项目进行技改补评,本项目包含两个厂区,其中一厂区包括制动梁厂、弹簧厂、铸造厂,二厂区包括2个配件厂。
|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厂区
一、废气:
1.斜楔的熔炼炉需要新增布袋除尘设施1套(3台熔炼炉,装置3个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烟筒)处理熔炼烟尘。
2.弹簧的淬火、抛丸工序,斜楔喷丸工序,梁架的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由已经自带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
二、废水:
1.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噪声:
厂区噪声主要为弹簧下料、磨簧、抛丸,梁架下料、切分、抛丸,斜楔喷丸等工序产生的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消声防震底座、合理安排加工时间等减轻噪声污染,本次环评建议弹簧厂、制动梁生产车间、靠近西南侧不应新增产噪设备。
四、固废:
废角料、金属屑、不合格半成品或成品、废抛丸子、废喷丸子、树脂砂等一般工业废物回收利用;废机油、废乳化液、含油废棉纱、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必须建立转移联单制度,设立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等属于生活固废,可利用城镇环卫系统进行处置。
二厂区
一、废气:
二厂区主要对工件进行铣床、车床等冷加工,无熔炼、加热、淬火等工序,无生产废气排放。
二、废水:
1.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噪声:
设备合理布局和消声防震底座、合理安排加工时间等减轻噪声污染。靠近北侧的2#配件厂房北侧(以车床为主)不应再增加产噪设备,或调整现有布局,减少北侧产噪设备
四、固废:
废角料、金属屑、不合格半成品或成品等一般工业废物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费手套、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送至一厂区暂存;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等利用城镇环卫系统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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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眉山车车辆民政福利有限公司车用锻件、磨光材料加工项目
| 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
| 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中国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原厂区闲置厂房建设生产磨光材料(年产10000t)和机械零件车用锻件(年产2000t)。
|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抛丸作业产生的粉尘。
二、废水:
1.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2.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三、噪声:
机械设备均购买先进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自由锻锤、模锻锤、抛丸机)周围设置隔声屏障,并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分布于产噪设备。
四、固废:
金属废料等回收利用;废机油、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设立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等属于生活固废,可利用城镇环卫系统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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