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4日。
电话:028-38115141
地址: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建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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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中心卫生院新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中心村2组
|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中心卫生院
|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新建业务用房800平方米及垃圾污水、配电等附属工程
|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1.药物及试剂气味 ,定期进行人工消毒,病房内设置空气消毒机,各类大气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 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地埋式,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二、废水:
生活废水、医疗废水采取二级处理+消毒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2005)中规定标准要求后排放。
三、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是人群活动噪声,加强管理、禁止喧嚣等措施进行控制,可实现达标。
四、固废:
1.医疗垃圾;收集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3.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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