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演习目的
让卖场所有员工及顾客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与逃生自救方法,做到会报警求助,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顾客,让火灾前期损失降到最低,让火势蔓延速度降到最慢。提高各单位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救援的能力,全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演习时间
2015年7月22日21:50时
三、演习地点
大润发眉山店
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区政府
承办单位:区消防大队、区商务局
协办单位:大润发眉山店
五、组织指挥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东坡区大型商场消防综合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副区长岳志红任演练总指挥,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王正祥任现场总指挥,区消防大队大队长陈曦任副总指挥。
六、参加演练及观摩人员
(一)参演单位
1.区政府副区长岳志红,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王正祥。
2.大润发超市全体员工,区消防大队、区公安分局(苏祠派出所)、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国家电网眉山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区卫计局、区政府应急办、区商务局、区安监局、区新闻中心、苏祠街道负责人。
(二)观摩单位
1.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文旅体新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分局、区民宗局负责人。
2.商场超市:梅西百货、沃尔玛、宏远盖丽、上铖超市、五洲国际、圣丰国际等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保安队长;神州电器、飞跃电器、苏宁电器、国美电器、应林酒店、味道长花园酒店、满贯御府、苏轼酒楼、马旺子、香满楼、眉州东坡酒楼、红旗连锁、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等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保安队长。
七、演练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初火扑救、报警、疏散逃生。大润发超市在火灾发生初期组织对火势进行控制及报警,进行自救互救,疏散人员,最大限度的降低初期火灾损失。
责任单位:大润发超市
(二)抢险救援。区消防大队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到场,营救被困人员,扑灭火灾。
责任单位:区消防大队
(三)救援保障。各单位到场之后协同配合,属地派出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外围警戒。市交警直属二大队负责交通管制,确保救援道路畅通。国家电网眉山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应急电力保障。区卫计局协调2辆急救车到场,急救伤员后,送往医院。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国家电网眉山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区卫计局。
八、组织保障
(一)区商务局、区消防大队、区应急办牵头负责制定演练方案并编制演练脚本,制作演练活动指南。区商务局负责演练现场的协调、会务、场景设置、演练主持、音响,拟定演练活动的总结讲话,制作2个演练预告牌、2个演练背景牌、4个交通管制牌、观摩席牌、指挥部牌。
(二)区消防大队负责演练器材、物资,2组烟饼、对讲通信设备、5辆消防车。
(三)区卫计局负责协调2辆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准备急救药品。
(四)区新闻中心负责宣传报道,7月17日前在东坡新闻、今日东坡发布演练预告,负责落实1名解说员,进行演练活动时的现场解说。
(五)7月17日前,区商务局、大润发超市负责在演练场涉及范围做好宣传工作,制作宣传标牌;苏词街道负责在辖区做好宣传预告;区应急办负责协调在东坡新闻、今日东坡、区政府门户网站、眉山人论坛等媒体发布演练通知,避免出现谣传、误传等现象。
(六)区公安分局负责演练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民警20人到场。
(七)区安监局负责通知19家商场超市参会及报到。
(八)国家电网眉山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落实1辆电力应急保障车。
(九)各参演单位按照演练脚本组织开展演练。
九、注意事项
(一)会场布置、音响调试等于7月22日17:00时前准备完毕。
(二)各参演单位负责人于7月22日21时前到会场指挥部集合,观摩单位于21:20时报到,区商务局负责会场签到。
(三)区公安分局于7月22日21:20时清场。在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后,交警二大队进行交通管制,区公安分局拉警戒线。
(四)消防车、120急救车、电力保障车于7月22日21:30时前依次停放在眉一中后门外街道上,其他单位车辆统一停放在大润发楼上停车场。
(五)参演单位联络人:
交警二大队:宋华坤15883305333
电力公司:陈永利18990326997
区消防大队:刘杰18783355119
区公安分局:万进平13990379258
区安监局:胡光西13980369616
区卫计局:李建林13990321016
区商务局:万平13568300566
区新闻中心:杜涛18990303909
区应急办:蒋薇13890375029
苏词街道:王林君13890350835
大润发超市:林强13619057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