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四川顺桥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应急管理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6-09  点击:

根据四川顺桥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对四川顺桥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证号:川眉东应经〔2021〕13号;注册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80号6层4号—A24;法人:陈佳玲;有效期限:2021年7月12日—2024年7月11日),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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