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东坡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眉东教体发〔2020〕6号)文件精神,由区教体、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及学前教育专业人士组成的认定评审工作专家小组,通过资质审核、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等形式对提交申请的幼儿园进行了评审认定。经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认定阳光传世风景幼儿园等31所民办幼儿园复评为眉山市东坡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6年复评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