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六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六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至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人:杨洋,13778882224;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环湖东路47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第四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