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劳办发〔2019〕10号)的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工参加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培训期间给予不超过50元/天.人的生活费补贴,经费来源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2025年我中心培训的94人中,经区农业农村局核实,有2名学员符合补贴条件,特申请给予该2名学员50元/天.人的生活费补贴,其中徐秀明、刘坤梅均培训了10天,每名学员补贴500元,共计补贴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反馈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反馈电话:028-3820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