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岷江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
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主体的
公 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25号)、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眉农计〔2025〕39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园区拟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现将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期限:2025年9月-2026年8月。
项目内容:提升园区蔬菜初加工能力,新建蔬菜根茎类清洗、切割、甩干生产线一条,蔬菜加工能力达到1000吨以上。对生产线中的连续式磨皮机、水流式清洗机、挑选输送分拣机等设施设备给与适当补助。
项目地点:东坡区稻菜现代农业园区。
补贴资金:26.69万元。
补贴标准:奖补资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30%。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或具有相应资质、有意愿、有能力完成项目建设的新型经营主体。
三、奖补方式
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建设,评审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竣工申请验收,验收合格按程序拨付项目补贴。
四、申报主体需提供的资料
(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凡是虚报、假报申报资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二)提供项目实施申请表。
五、实施主体的确定流程
(一)有意申报的主体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报名,同时提交申报资料一份。
(二)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的申报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东坡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所有。联系人:罗老师 18280876994。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园区建设项目实施申请表
眉山市东坡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
2025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