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眉山市东坡区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眉山市东坡区党政法律顾问团2026—2028年度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拟公开遴选区党政法律顾问20名。
二、服务范围
(一)为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政府重大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以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提供尽职调查等法律服务。
(三)参与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依法治区等方面的重点项目、重点课题的调研、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参与接待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七)应邀列席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各类专项工作会议,按照会议主持人要求就有关会议议题提出建议意见。
(八)开展有关法治理论和法律实务学习宣讲、法治讲座等活动。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员。
(二)忠于宪法和法律,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法学专家应当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四)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2025年8月4日。
(二)报名资料。
1.《眉山市东坡区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
2.个人身份证、职称、学历学位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履历和能够证明本人专业能力和近三年工作业绩的资料等。
3.简介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介绍、理论研究、专业能力、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参与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相关工作、公益活动、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等情况,字数不限)。
4.所有资料需压缩为一个电子文档,并统一命名为“XXX东坡区法律顾问报名资料”,“XXX”为报名人员姓名。
(三)报送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认真如实填写《眉山市东坡区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红底证件照片、双面打印),附相关报名资料复印件(原件不报、备查),将资料纸质文档(1份)及电子文档于2025年8月4日前报送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纸质文档邮寄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定州东路63号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收,邮编:620010,电子邮箱:609466351@qq.com。
五、遴选程序
(一)区司法局发布遴选公告,遴选公告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二)公告期结束后,区司法局审核汇总报名人员名单,并向公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函询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担任区党政法律顾问资格。
(三)区司法局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资料,由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司法局等部门组成评议组,综合考虑选聘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复核意见,择优拟定区党政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
(四)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候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日。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司法局将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六)区委、区政府决定聘任的,颁发聘书,聘期3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二)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
(三)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四)本公告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秋雯、吴玲珍,联系电话:38221638。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
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