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2〕16号)规定,眉山市东坡区康贝药之家大药房(个人独资)等7家医药机构已在我中心完成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协商谈判流程,符合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拟通过。现予公示:
医药机构 |
地 址 |
服务内容 |
眉山市东坡区康贝药之家大药房(个人独资) |
眉山市东坡区阜成路东四段168号蘭台府33幢1层3号 |
零售、异地 |
四川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三段药店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三段396号、398号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东坡区杏林李家大药房(个人独资) |
眉山市东坡区大北街439、441号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东坡区广源康疗大药房(个人独资) |
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石桥南路新农贸市场161号 |
零售、异地 |
东坡区康之佳药房眉山进园汇分店 |
眉山市东坡区阜成路三段208号26栋1层6号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东坡区圣丹诚康大药房(个人独资) |
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和谐巷23.25号 |
零售、异地 |
四川之仆小品方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9号7栋2层 |
普通门诊、异地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 日至2024年10月16日。
监督举报电话:3810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