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2〕16号)规定,你眉山市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华陆店等6家零售药店已在我中心完成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协商谈判流程,符合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拟通过。现予公示:
医药机构 |
地 址 |
服务内容 |
眉山市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华陆店 |
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72-474号19栋1层 |
零售、异地 |
四川高济海棠药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眉山城北壹号店 |
东坡区江月路156-158号 |
零售、异地 |
四川高济海棠药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眉山华陆店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31号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眉州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门店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11号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彭山区弘康药房东坡区苏源路分店 |
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761号-763号 |
零售、异地 |
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拱极街药店 |
眉山市东坡区拱极街23栋1层4-6号 |
零售、异地 |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
监督举报电话:3810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