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0号建议答复的函
徐井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调整毗邻眉山职院学生宿舍的加油站规划选址的建议》(第8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9日,因眉州大道扩建占用兴义加油站土地,市岷东新区管委会与中石化四川眉山分公司签订了《眉州大道改造工程岷东段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约定:“征收兴义加油站土地3842㎡,予以原址退后等面积置换,置换协议另行签订”。拟选址地块(地块编号MSJ1-5)四至界限为东至富牛大道,北至实训基地,西至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南至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总面积3842㎡,该宗地于2012年12月30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
为解决该项目用地问题,经与中石化四川眉山分公司多次沟通,2015年初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启动了该地块控规调整,于2015年4月30日经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岷东新区MSJ1-5和MSJ1-6-1地块控规调整的批复》(眉府函〔2015〕58号)批准通过。鉴于土地供应政策发生变化,原计划“等面积置换”供地处置方式不能实施,导致该问题至今未处理到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尽快解决该项目遗留问题,同时支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发展,2022年3月市岷东新区管委会与中石化四川眉山分公司商定,将原定选址加油加气站用地(地块编号MSJ1-5)已调整至岷东大道与岷黑快速通道交叉口东北方向(地块编号MSF6-01)。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将按程序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对原定选址加油加气站地块(地块编号MSJ1-5)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再依法按程序予以供应土地。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