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三苏文艺奖”评奖办法〉的通知》(眉东府办函〔2021〕17号)文件规定,东坡区第四届三苏文艺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7月启动了第四届评奖工作。目前,已完成宣传动员、申报、初评、复评、终审程序。共评出拟获奖作品42件,其中突出贡献奖2件,一等奖1件,二等奖19件,三等奖20件。现将评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获奖项目如有意见,请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区文联)书面反映。(详细内容见附件)
联系人:吴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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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