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府人〔2018〕14号
根据2018年8月31日眉山市东坡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免去:
赵飞宇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7日
上一条: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谢红刚等任免职的通知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文武等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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