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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东坡年鉴(2019)》编纂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4-03  点击:

眉东府办函〔2019〕14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东坡年鉴》是由区政府主办,区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承办的地方综合年刊,是全面系统记载东坡区发展变化情况的大型资料型工具书。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完成2019年年鉴编纂任务,确保年鉴质量,现将《东坡年鉴(2019)》组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客观、真实、科学反映东坡区2018年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成就,为促进建成繁荣富裕美好人文新东坡服好务。

二、组稿要求

(一)总体要求:各单位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各单位撰稿内容包含年鉴主体资料、大事记、先进列表、人物、领导名录、图片资料等。

(二)年鉴主体资料按常规条目撰写,要充分反映年度内本单位、本行业工作情况及业绩,年度内发生新事物应另拟条目详写。条目要求富含信息量、文字简炼,重在体现本单位、本行业的特点。大事记重点反映年度内有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民生等方面的重大事件(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简述过程)。

(三)2018年度内单位及个人获区委、区政府以上奖励情况列表报送;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另报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本单位人员(含退休)有符合作传人物条件的(年度内过世的曾获省级以上先进或者某方面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应提供人物传略(基本情况及生平事迹)。

(四)各单位要主动参与,积极提供反映全区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图(照)片资料,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要分别提供区委常委、区人大和区政协主要领导两幅工作照。照片要求主要人物突出,画面效果好,附有简短文字说明(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

(五)各单位年鉴资料编写完成后要署撰稿人姓名,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5月15日前报区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中心(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地址:蓬莱中路6号(原区地税局五楼);联系电话:38225421;QQ号:2652099510。

三、组织领导

年鉴编纂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年鉴撰稿。对拒绝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职能职责有调整的单位,由调整后的单位牵头,按2018年实际情况结合组稿要求供稿。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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