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政  策 > 正文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东坡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领导小组的通知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3-18  点击:

眉东府办函〔2019〕10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2019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眉山市东坡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宋骥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张妍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

冯雪莲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波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学刃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毛晓麟 区财政局局长

唐晓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豆成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邹卫东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朱柏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岳华均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杜贵林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窦海生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谢晓龙 区人民医院院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各自职责,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辖区内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窦海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上一条: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9年第一期东坡区委区政府网内容保障情况的通报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