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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眉山市东坡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1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12-07  点击: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眉山市东坡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眉山市东坡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杨翔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李 荣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主 任:马 琴 区政府副区长

委 员:杨 虹 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唐晓黎 区政府办主任

张兴安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蒋 涛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 亮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帅志军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黄 山 区发改局局长

宋媛莉 区经信局局长

熊 宇 区教体局局长

万进平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邓 璐 区民政局局长

程 静 区司法局局长

邹卫东 区财政局局长

陈 巍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洪庆 区住建局局长

李 建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翔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宏燕 区商务博览局局长

孙倩区文广旅局局长

吴 静 区卫健局局长

王开琪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叶 飞 东坡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泳嘉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开琪同志兼任。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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