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建设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6〕2号
为提升眉山市货物集散功能,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拟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建设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建设项目。
二、征收目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三、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建设项目涉及中铁二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涉及国有土地约7亩,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具体范围以用地红线为准)。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与;
(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