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府公〔2024〕29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眉山市东坡区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涉及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大林社区3、4、5、6、7、8、9、10、15、16组,仙桥村9组,面积合计29.1848公顷集体土地(具体征收面积见附件)。
三、土地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9日由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拟征收面积等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分类面积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镇 |
权属单位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合计 |
太和镇 |
大林社区3组 |
0.385 |
0.0554 |
0 |
0.4404 |
大林社区4组 |
5.1525 |
2.378 |
0 |
7.5305 |
大林社区5组 |
6.2576 |
1.1803 |
0 |
7.4379 |
大林社区6组 |
3.4558 |
1.5853 |
0 |
5.0411 |
大林社区7组 |
0.5855 |
1.5903 |
0 |
2.1758 |
大林社区8组 |
0.0395 |
0 |
0 |
0.0395 |
大林社区9组 |
0.2351 |
0.0912 |
0 |
0.3263 |
大林社区10组 |
0.0305 |
0 |
0 |
0.0305 |
大林社区15组 |
0.2268 |
1.3893 |
0 |
1.6161 |
大林社区16组 |
0.3099 |
2.7758 |
0 |
3.0857 |
仙桥村9组 |
0.6212 |
0.8398 |
0 |
1.461 |
合计 |
17.2994 |
11.8854 |
0 |
29.1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