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东坡区段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1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5-07-10  点击: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东坡区段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眉东府公〔2025〕6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林埂村5、6组,正山口村1、2、6、7组及村集体,郑军村7、8组;秦家镇大洪村2、4、5、7组及村集体,麻桥村8组及村集体,弥陀村1、8、9组,盘鳌社区2组;三苏镇陈沟村1、2、3组,丛林村3、4组,广济社区7、9、11、15组,济光村5、6、7组,三苏村3、4组,胜龙村1、2、4、5组,望苏村9、10组,新西村4、5、7、8、9、14、15、16组,鸭池村4、5、7、11组;万胜镇艾光村1、2、3、4组,天池村1、2、3组,万光村1、2、9组,万利村1、2、3、4、5、6、7组,万新村1、2、3、5组,众家村2、10、11、12组。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7月10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www.dp.gov.cn)。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10个工作日。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东坡区段)拟征地范围图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上一条: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