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代晋宇“眉山市东坡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决定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1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1-10  点击:

眉东府发〔2022〕2号

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正能量,保护和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公民条例》《眉山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区政府决定授予代晋宇“眉山市东坡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代晋宇,男,汉族,43岁,成都市高新区人,中科坤林建设有限公司员工,现住眉山市东坡区红星东路玫瑰园九区。

2021年10月26日,陈某某在湿地公园玩耍时不慎掉入东坡湖,正在公园散步的代晋宇发现后,立即跳入湖中将陈某某救起。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代晋宇为榜样,学习他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勇于奉献、敢于担当的高尚品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良好道德风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平安东坡作出积极贡献。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上一条: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何平等4人“眉山市东坡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决定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熊宇等任免职的通知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