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北部新城范围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法建设的通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4-19  点击:

眉东府通〔2019〕9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眉山主城区南北郊区规划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决定》(眉委〔2013〕258号),切实加强眉山北部新城范围内土地管理和规划建设管理,坚决遏制非法建设行为,依法维护好建设管理秩序,区政府决定,禁止在眉山北部新城范围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法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眉山北部新城范围包括东坡区太和镇太和社区、建国村、大林村、龙亭村、龙石村、仙桥村、狮子湾村、三江村、新桥村、永丰村,悦兴镇悦兴社区、金光村、东方红村、莲墩村、四维村和前锋村,共14个村、2个社区。

二、从即日起,做到“四个暂停、两个严禁”,即“暂停土地(林权)流转、暂停新办理个体工商户手续、暂停房产变更登记、暂停农房新建审批”,暂停期限为两年。暂停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法建设,严禁一切非法流转土地行为。

三、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乡镇、村组干部参与非法建设的,将按照干部管理制度严肃处理,对其非法建筑物及其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对组织实施非法建设,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有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自行拆除;正在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没有自行拆除的,将组织依法强制拆除,并对参与组织非法建设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对妨碍和阻挠行政执法,殴打、谩骂执法人员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有报必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电话号码:38101809(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8530011(太和镇政府)、38030022(悦兴镇政府)。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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