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眉山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告
眉东府公〔2023〕7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眉山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眉山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眉山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涉及眉山市东坡区三苏镇陈沟村9、10、11组,面积合计9.7407公顷(具体征收面积见附件)。
三、土地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8日由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拟征收面积等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眉山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
附件
眉山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镇 |
权属单位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合计 |
小计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三苏镇 |
陈沟村9组 |
0.4697 |
0.0000 |
0.4697 |
0.0000 |
0.0000 |
0.4697 |
陈沟村10组 |
0.0234 |
0.0234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234 |
陈沟村11组 |
8.3240 |
7.4478 |
0.8107 |
0.0655 |
0.9236 |
9.2476 |
合计 |
8.8171 |
7.4712 |
1.2804 |
0.0655 |
0.9236 |
9.7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