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第2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2〕4号
尚义镇桥楼村5组,万华社区4、5、8、9组,面积合计52.4614公顷土地的征收申请,于2022年1月27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第2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71号)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镇开展上述文件批准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对本次征地批复(川府土〔2022〕71号)不服的,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