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1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5-12-31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空间管控,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划定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并已通过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共289.44公顷,涉及图斑25个,分布于万胜镇、三苏镇、秦家镇、多悦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详见附件。

二、严禁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本公告自2026年1月31日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公告。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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