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民政府管理员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3-30  点击: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21〕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扩面增产为目标,以稳粮保供、增产增收为主线,严格管控耕地、扩大播面,夯实基础设施、提升产能,扎实推广技术、提高单产,加大政策扶持、增强动力,确保全区粮食播种面积增加、产量增加。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区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粮食播种面积达到57.19万亩,总产29.68万吨,多途径增、间种粮食面积3.51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2.6万亩。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的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确保“良田粮用”,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种植草坪、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全区新增流转土地要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严禁种树挖塘。

(二)深挖潜力扩大播面。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激励种植户扩大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目标作物,持续开展撂荒耕地治理,鼓励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权流转、代耕代种等方式复耕复垦撂荒耕地种植粮食。利用征(占)而未用耕地,抢种一季水稻、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全面推广经济作物间作套作粮食作物模式,尤其平坝和灌溉条件良好的丘陵地区,全面推广果园套种粮食作物。大力推广鱼塘浮板增种水稻,鼓励闲置鱼(藕)塘、蔬菜田地改种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

(三)大力提升耕地质量。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先保障建设高标准农田,确保完成2.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和成果更新,推进耕地质量建设综合示范片试点,确保全区耕地质量稳步提升,持续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四)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持续推进我区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认真落实制种相关激励补贴政策,探索推广全程机械化,积极引进种业龙头企业。深入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等深度合作,研发、选育新品种。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种子行为,积极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和品种安全监测。力争全区水稻制种能力保持在1.2万亩以上,年产杂交水稻种子240万公斤。

(五)扎实推广实用技术。大力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积极推广水稻机插秧、机直播等绿色轻简高效栽培技术。继续开展水稻“一优两高”生产竞赛活动,探索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全面提升粮食耕种收全程机械化水平,重点开展集中育秧、机插机播、烘干等关键环节技术推广。加强极端天气预报和防御,落实农业防灾减灾措施,做好草地贪夜蛾、蝗虫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

(六)扩大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粮食经营、社会化服务“两主体”,配套建设育秧、烘干、加工、实训“四中心”。继续实施种粮补贴政策,优先支持为粮食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提供政策性融资增信担保,优先支持为粮食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申报财政支农项目。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开展代耕代种、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等全程社会化服务。

(七)不断增加种粮后劲。以岷江两岸的太和、尚义、永寿、复兴、松江等平坝区域和思蒙河流域的思蒙、修文等镇为核心,全力创建“国家绿色水稻生产基地县”。打造区域优质大米品牌,制定我区优质大米标准,不断提升市场认可度。建设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对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进行全程质量跟踪,逐步覆盖全区。鼓励引导业主积极发展“稻—菜”“稻—药”“稻—鸭”“稻—鱼”等高效种养模式,突破粮食种植“天花板”,多方位提升种粮效益。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各镇(街道)要坚决扛起稳定粮食生产的属地责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粮食生产实行镇、村、组“三级”责任制,分解细化全年粮食面积产量目标任务,工作部署、资金投入向粮食生产倾斜,确保完成年度粮食生产任务。要严格落实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的统计责任,夯实粮食生产统计基础。

(二)加强督查指导。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开展粮食督查指导,重点督查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粮食扩种等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生产情况,切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于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三)加强考核评估。各镇(街道)年底要按要求报告粮食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表现优秀的镇(街道),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对履职不力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对未完成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镇(街道),一律不得参加年度内涉农工作评优和奖励。


附件:1.2021年全区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2.2021年全区多途径增、间种粮食任务分解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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