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眉山市东坡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第五届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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