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已经区政府第六届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解读链接:http://www.dp.gov.cn/info/1213/83680.htm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眉山市东坡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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