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食药监局“东坡区陈跃波米粉店”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食药监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食药监局
发布日期:2018-12-28 点击: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眉东食药监食罚〔2018〕109号 |
案件名称 |
陈跃波(东坡区陈跃波米粉店)未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陈跃波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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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跃波 |
主要违法事实 |
1.未持备案证经营; 2.未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种类:警告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2018.12.17 |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2.17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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