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食药监食罚〔2018〕079号
案件名称
眉山靖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含有铜绿假单胞菌的饮用天然泉水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建军
主要违法事实
生产含有铜绿假单胞菌的饮用天然泉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1、没收违法所得475元;2、处罚款15000.00元;罚没款合计1547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柒拾伍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2018.10.26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0.1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