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故对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平春社区集中居住点选址与控制性指标进行优化论证。本次论证地块位于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平春社区,根据《眉山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该地块不在控规范围内,无规划用地性质和相关控制性指标。论证片区总面积约83359.91㎡,合 125.04 亩。论证后的用地性质及相关的控制性指标如下: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83359.91㎡;
容积率:2.0;
建筑密度:≤30%;
建筑限高:60m;
绿地率:≥35%。
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配套设施均按照相关规范和《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 版)执行。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强化公众参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对规划论证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10月12日,共3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28-38114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