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四川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8-11 点击:
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文号 |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四川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眉东人社许〔2021〕38号) |
项目名称 |
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
设定依据 |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第七条第二款: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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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别 |
行政许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4026653961697 |
许可机关 |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许可生效日期 |
2021年8月10日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3年8月9日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吉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51250119790919****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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