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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坡区复兴镇大旺山配套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与控制性指标论证批前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文章来源: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0-12-16 点 击 量:

为满足复兴镇大旺山区域的公用设施配套,综合考虑复兴镇大旺山区域距离眉山城区地理位置,我局启动了东坡区复兴镇大旺山配套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与控制性指标论证。论证后的用地性质及控制性指标如下


地块面积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配套

设施

兼容

用地

81960.3

区域公用设施

用地H3

≤0.8

≤35%

≥10%

15m

——

——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强化公众参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对规划论证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27日,共3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28-38114315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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