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眉山市苏沈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设置“眉山苏沈医院”,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将拟设置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单位(人):眉山苏沈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眉山苏沈医院
3.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五里墩街500号
4.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5.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6.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7.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预防保健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生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8.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60
9.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10.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1000万元
11.拟设置医疗机构注册资本:1000万元
以上内容同步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拟设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13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股(028—38108634)和医政股(028—38298800)反馈意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