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
电话:028-38115141
地址: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建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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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厂房
| 眉山市东坡区经开新区
| 四川省眉山市金庄新材料科技
| 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内容:修建建筑面积为3093平方米厂房,形成年产洗衣粉彩色颗粒100吨。
|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项目投料粉尘、干燥粉尘通过脉冲布袋的除尘+15米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烧废气经脉冲布袋的除尘器的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项目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三、 噪声: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振动机械设置减震垫、采用车间隔声等措施,减小生产产生的噪声。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合格品、除尘灰返回工艺再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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