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行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四川省污染物申报登记和排放许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共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向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综合股反映。
电话:028-38115722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杭州路北段15号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
| 单位地址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内容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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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张颖霆
| 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香樟路5号
| 排污许可证
| 总量许可
| 川环许Z10150*L
| 至2017年11月7日
| 单位名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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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坡区宏兴陶瓷厂
| 张云
| 东坡区思蒙镇娴婆村一组
| 排污许可证
| 总量许可
| 川环许Z10184*L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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