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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晟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四川 眉山石佛河畔生态湿地观光园(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责任编辑:区环保局  文章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8-03-14  点击:

为预防、减轻或避免四川省晟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眉山石佛河畔生态湿地观光园(一期)”建设和运营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以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委托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承担“四川.眉山石佛河畔生态湿地观光园(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请公众就所关心的环境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眉山石佛河畔生态湿地观光园(一期)

(二)建设单位:四川省晟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性质:新建,总投资48150万元

(四)项目地理位置: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永华村、四桥村两村境内。

(五)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总面积约826亩,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纱縠行小镇、尖叫乐园、水公园。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省晟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跃明

联系电话:18381170777

(二)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7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10-62830220 邮箱:63521637@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部门,筛选重点评价项目,公众参与公示,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2、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和项目工程分析;(2)项目周围区域环境概况;(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估;(4)环境影响现状评价;(5)项目污染防治对策分析评价;(6)选址论证;(7)环保投资估算与效益简要分析;(8)公众参与;(9)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四川.眉山石佛河畔生态湿地观光园(一期)”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于四川.眉山石佛河畔生态湿地观光园项目(一期)是否认可;(2)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3)公众对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公众对于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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