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24日。
电话:028-38115141
地址: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建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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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鑫统领LNG加气站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登云村和光荣村交界处
| 四川鑫统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项目内容:储罐区、加气区、办公营业用房、停车库及相应的基础设施等。储罐区设有3座60m3LNG卧式低温储罐(其中1座为预留),为一级加气站;加气区设有4台LNG加气机。项目建成后LNG加气规模为6.0万立方米/天。
| 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通过加强通风降低车速及定期洒水减少扬尘。营运期产生的天然气通过专用8m高放散管排放;少量汽车尾气自由扩散,无组织排放;柴油发电机烟气净化达标后,通过专门的烟气通道排放。
二、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依托周边居民已有卫生设施处理;营运期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作为农肥施用于周边农地。
三、噪声:
项目选用底噪音设备,并设置减震、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减小对周围的影响。
四、固废:
施工期建筑垃圾不可回收部分分送建筑废渣专用堆场;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营运期的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每天进行清运。预处理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危险固体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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